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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发布规范

2015-11-22 21:10

商品发布规范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翠鲜缘.com开放平台的整体环境,更好地规范卖家的经营行为,统一网站信息发布规范,维护翠鲜缘.com开放平台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翠鲜缘.com”开放平台总则》等规则和协议,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翠鲜缘.com开放平台第三方卖家(以下简称“卖家”)所发布上传的店铺页、活动页、商品标题、广告语、商品详情页(以下简称“商详页”)等。请以发布/修订时间在后的标准/规范为准。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卖家店铺页

卖家店铺页是指卖家店铺整体宣传的页面,用于热销商品的展示和活动的承接。

第四条  卖家活动页

卖家活动页是指卖家用于宣传和开展营销活动的页面,包括图片和文字等宣传形式。

第五条  商品标题

标题是体现商品品牌、属性、品名、规格等信息的文字。

第六条  商品详情页

商品详情页常用于体现商品的成分、性能、功效、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信息。商详页一般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以丰富买家的视觉体验。

第三章 信息发布规范

第七条  信息发布通用规范

7.1商品页面不允许出现其他电商平台的链接或信息,不允许出现卖家自有网址、即时通讯账号等联系方式,以及翠鲜缘市场以外的,未经翠鲜缘.com批准的信息;

7.2商品页面宣传对商品的产地、质量、品种、价格、生产者、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7.3无商标使用权的卖家在商品详情描述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出现品牌LOGO及商标

7.4商品页面宣传中的所有内容必须与商品或卖家品牌介绍、企业信息简介等自身属性相关;

7.5  商品页面宣传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7.5.1国家级、最高级、顶级、第一、最合适、最超值等绝对化用语;

7.5.2 会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生产者、鲜度、产地等产生误解的,与商品事实不符的信息。

7.5.3商品页面不得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证实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实验数据、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进行商品宣传。

7.5.4使用驰名商标及国家免检等禁止用于宣传或已经禁止使用的国家认证进行宣传;

7.5.5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

7.5.6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7.5.7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7.5.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或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内容;

7.5.9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7.5.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7.6 商品页面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涉及专 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宣传。

7.7页面宣传中的文字内容应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7.8不得出现其它(非翠鲜缘.com)平台或竞争对手的标识及明显复制、抄袭非翠鲜缘.com平台的内容等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八条  特殊品类信息发布规范

8. 1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8. 2禁止页面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8. 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8. 4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8. 5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8.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处理原则

第九条  处理原则

卖家发布的信息如不符合本规范,翠鲜缘.com将依据《翠鲜缘.com商家违规记分规则》等平台规则及签署的相关服务协议进行违规处理,并有权下架违规商品或删除相关信息。



本规则于2015年11月25日修订, 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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